最近看到一些超美技接殺的影片,甚至有爬到牆頂等等的
隨手把規則與認定寫一下,不然太久沒文章會被懷疑是不是又倒站了 XD
「全壘打牆上方」已經算是場外死球區,因此擊出球打中全壘打牆上緣才出場,仍視為全壘打(而非場地二安);有些球場會特別注意不將頂端與邊線漆上相同顏色,便於區隔。棒球規則也說,若野手踏足進入死球區才接補飛球,不能視為接殺。因此下面這個 Play 雖然很猛,不過參照現行規則的話,應該還是算全壘打。
Amazing Stolen Homerun – Watch more Sports
下面這個 Play 就不一樣了,因為球員踩的地方並不是死球區(注意看標線),因此這個接殺清楚明確。
Spiderman Style Baseball Catch – Watch more Sports
話說回來,關於球員進入死球區的規則在 2000 年左右有改過,因此在 Play 發生的當時,認定標準肯定與現行規則不同;各棒球協會對棒球規則的採用與認定,也會有某些差異。
補充一下,第一個 Play 依照 2007 年規則,因為野手踏足死球區域,因此應判為全壘打;依照 2000 年規則,因為野手身體大部分仍在場內,因此應判為接殺。然而這個 Play 發生於 1981 年,當時規則如何規範,我就不清楚啦 XD 相信當時的裁判對這種指標性 Play,應該做出了正確的判決。
2000 年 6.05(A) 註:
野手可將身體伸出圍牆、欄杆、圍繩外之觀眾席之上空接捕飛球(只須身體的大部份留於比賽場內),又野手可跳至欄杆上或放置於界外區域上的防雨布上接捕飛球,可是如同時受到觀眾的妨礙的話,因為明知是負有危險的動作,故在規則上不能形成觀眾的妨礙。
2007 年 6.05(A) 註,多加上了這一段:
野手若欲於選手席或其他死球區 (例如看台) 附近接補界外飛球時,必須有一腳或雙腳位於賽場區 (含選手席之上緣) 之上方或上空,並不得有任一腳踏於選手席之地面或任何死球區之內。此時為比賽進行中。但若該選手完成該次接補後摔入選手席或死球區中,則為比賽停止球。跑壘員之進壘依規則 7.04 (C) 「註釋」行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