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場上狀況
- 兩出局,打者擊出三壘方向界外飛球,觀眾伸手進入場內,干擾三壘手接補該球
- 判決
- 依照規則 3.16,當時擊出球仍在球場之內,未進入觀眾席上空,因此成立觀眾之妨礙;裁判依照「妨礙不存在」的狀況,認定三壘手能夠接補該球,因此裁定打者被接殺。
- 補充
- 依照規則 6.05(A) 若該球飛入觀眾席(含上空),三壘手伸手進入觀眾席接球,則因「伸手進入觀眾席為有危險的動做」,因此不會成立觀眾之妨礙,應裁定為界外球。
影片內容來自 MLB 官方網站,內容擷取自 MLB 影片 Blog,播放器由 LongTail Video 開發
[…] 由於球當時位於觀眾席上空,依照規則 6.05 (A) 附註,野手應知其為具有危險之動作,因此不成立觀眾之妨礙。可以與這篇相互對照。 […]